全民公众讯(刘勇 韩建军)蒙城县纪委以《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为中心,精准发力,压实“两个责任”,厘清三个责任清单,取得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新成效。
2015年初,该委相继印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和《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4个具体操作文件,把县委班子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责任,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及村居党委(党组、总支)班子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责任,各乡镇纪委、纪检组(纪工委)的责任分别进行明确和细化,实现从上到下无缝对接,统筹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听取6名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2名乡镇党委书记向纪委专题会议述廉述责,接受县纪委委员的质询和评议。组织3名乡镇和5名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落实主体责任”接受电视系列访谈、进行承诺践诺活动。开展全县科级以上单位151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学习落实“两个责任”知识测试,对136名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对105名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任前集中廉政谈话。
在县委召开的“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心谈话会议上,县纪委通报6起“一把手”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同时,加大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先后11次定期、不定期对全县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88个,并责令限期整改。严格按照“下管一级,上追一级”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35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分别给予了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真正做到行为问廉、过错问责、工作问绩、项目问效。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