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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497条线索!公安部通报"平安长江"行动情况

发布时间:2023-12-29  来源:公安部网站  字体大小[ ]

  12月29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平安长江”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长江水域突出违法犯罪的有关情况。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二级巡视员罗辑在发布会上通报,2020年以来,公安部连续部署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长江禁渔”、打击长江非法采砂犯罪等系列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长江规模性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犯罪活动。今年3月,公安部又组织沿江15省市和长江航运公安机关开展了长江水域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平安长江”行动,突出打击涉渔、涉砂、涉水运物流犯罪以及依法整治长江水运秩序的“三打击一整治”四项重点任务,共破获相关刑事案件65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万余人、打掉团伙815个,开展联合专项整治1800余次、整治重点水域、场所等5100余处,有力维护了长江水域生态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

  一是强化刚性执法,坚定推进“十年禁渔”。今年以来,沿江15省市和长航公安机关共侦破长江非法捕捞类刑事案件5600余起,查扣涉案船只585艘,查缴非法捕捞器具1.1万余套,查获渔获物14.1万公斤,长江规模性非法捕捞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在“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期间,公安部先后两轮次派出31个暗访组,深入沿江10省(市)的1500余个沿江重点区域场所进行实地暗访,发现可疑问题线索497条,并逐一通报属地和相关部门落实核查措施。联合农业农村部部署开展为期2个月的长江刀鲚非法捕捞销售专项执法行动,并结合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湘鄂赣皖打击非法捕捞区域会战,向区域性非法捕捞突出问题发起凌厉攻势。

  二是强化协同发力,依法严打盗采江砂。今年6月,公安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长江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共侦破各类案件2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00余名,查实涉案江砂591万吨,涉案价值超2.5亿元,长江涉砂刑事发案连续三年下降,今年同比再下降33.2%。综合运用异地用警、提级侦办等方式,直接指挥成功侦破“10·8”特大非法采砂案,彻底打掉一个犯罪周期长、组织网络广、非法牟利大、内外勾连深、社会危害突出的特大有组织涉砂犯罪集团,拔除了滋生在长江干线彭泽段水域的盗采毒瘤。

  三是强化打击整治,保障良好水运秩序。侦破“2·25”长江盗卖危化品系列团伙案,打掉辐射7省市的“盗、运、销”水运危化品犯罪团伙5个,抓获涉案人员88人,查扣危化品船17艘,查缴易燃易爆、易制毒等危化品13种540余吨,并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涉长江水运物流相关案件情况,推动强化监管、堵塞漏洞。公安部先后挂牌督办28起重点案件,分3批次对8起团伙化、链条化案件发起集群战役,开展集中打击。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对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明确对非法改装船舶、非法过驳等行为的执法监管措施,切实强化法律震慑作用。

  四是强化江地协作,提升立体防控效能。深化“一线带三圈”长江警务一体化协作机制(即在公安部统一领导下,负责长江干线公安工作的长江航运公安局会同海关缉私部门,联合长江经济带沿线共11个省份公安机关,分别建立三个警务合作区),将长航公安机关水上执法与沿江地方公安机关侦查资源优势有机融合,进一步做实情报共享、联席会商、联勤联动等工作机制,对区域性特别是跨省市交界、干支流交汇等重点水域突出问题,联合开展区域性专项打击行动47次,累计出动警力8100余人次。制定出台加强公安机关内河水域治安防控工作的专门意见,指导沿江各地布建智能前端感知设备8200余套,并结合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在重点水域设立水上查缉点46个,检查船舶1.4万余艘次,有效挤压违法犯罪空间,切实提升水域防控效能。下一步,公安部将部署指导沿江各地和长航公安机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切实为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罗辑介绍,当前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呈现以下趋势特点:从作案时间看,非法捕捞活动受鱼类繁殖期、洄游期等季节性因素影响明显,每年3至9月,是非法捕捞活动的多发期,占全年案发数的80%。从作案地点看,非法捕捞活动趋于点多面广的发散态势。随着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的铺开,禁捕水域范围相对增加,特别是一些支流河汊、较易偷捕,非法捕捞活动案件高发地点由“一江两湖七河”逐渐转向偏僻天然水域。从作案手段看,利用新型禁捕工具非法捕捞的趋势明显。非法捕捞作案手段由“电、毒、炸”等传统方法逐渐转向新型禁用渔具、钓具。今年以来,利用锚钩、复钩等禁用渔具非法捕捞的案件同比增加近2倍,占全部案件的近40%。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深入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施策”的工作思路,结合非法捕捞新特点、新趋势,采取针对性措施,坚决遏制长江非法捕捞犯罪活动。一是进一步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加强对非法捕捞犯罪的调度掌握、综合研判、统一指挥,紧盯新情况、新问题,充分运用挂牌督办、集群战役等手段,持续强化“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坚决斩断非法“捕运销”犯罪利益链条。二是进一步加大暗访检查力度。常态化组织开展对长江流域涉渔重点区域暗访暗查,对可疑问题线索逐一落地核查。对案件高发、问题频发、举报多发的重点区域,特别是跨省界市界、以及干支流交汇等重点水域,及时组织相关地方公安机关联合开展区域会战,严防非法捕捞犯罪活动反弹。三是进一步加大协同治理力度。持续深化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执法合作机制,提升联动执法打击效能。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漏洞,推动加大前端综合整治力度,不断强化非法渔具、网具制造销售和非法渔获物交易等源头监管措施。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指导沿江各地和长江航运公安机关积极会同主管部门,坚持教育与惩戒并重,通过典型案例宣传、法律政策宣讲、张贴横幅标语等方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长江禁捕工作,进一步营造“共抓大保护”的浓厚氛围。

  重庆市公安局环保总队总队长黄志胜表示,当前涉渔犯罪手段花样翻新。重庆公安机关今年在办理一起涉渔刑事案件中就发现了相关问题线索,并会同湖南、贵州、广西等地公安机关,历时5个多月,一举打掉一个跨区域利用新型潜水电捕鱼工具非法捕捞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17名,查获渔获物600余公斤,查缴电捕网捕渔具18套、潜水装备7套、电鱼杆8根,查扣涉案船舶14艘。在案件侦查过程中面对涉案人员众多,线索核查数量大且涉及全国多个省市的情况,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指导下,明确“部级统筹协调、重庆研判拓展、多地协同打击”的工作思路,在梳理归纳潜水电捕鱼行为特征基础上,进行拉网式筛查和数据碰撞比对,追根溯源、深挖拓线。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公安部“长江办”统一调度指挥,集中各地公安机关侦查优势力量,发起集群战役开展线索核查,及时锁定犯罪团伙、厘清组织架构、掌握活动规律。今年2月至6月期间,公安部统一组织梯次收网行动,先后在重庆、湖南、贵州、广西等地开展集中收网,将涉案犯罪团伙一网打尽。相较于传统捕捞工具,新型工具种类更多、偷捕方式更加隐蔽,且更易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获得,给执法部门带来了较大挑战。该案的成功告破,有效震慑了非法捕捞团伙的嚣张气焰,彰显了公安机关坚决依法打击非法捕捞犯罪的态度和决心。下一步,重庆公安机关将在公安部的统一领导下,紧盯非法捕捞犯罪新动向,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彻查每一起非法捕捞刑事案件,用实际行动保护长江水生生物安全。

  江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袁修来就“10·8”特大非法采砂案回答了记者提问。他介绍,2022年9月,公安部“长江办”向江苏省公安厅下发一条涉长江彭泽水域的重大非法采砂犯罪线索,经初步核查,该线索指向人员可能系隐藏在幕后的非法采砂组织者。公安部随即将该线索定为部“10·8”专案,成立部专案指导组,并先后组织召开了多次专案研讨会和线索交办会,部署由我省公安机关主侦,长航和安徽、江西等地公安机关协调配合、同步上案的联合作战机制,对非法采砂犯罪活动涉及的船舶改装、盗采、过驳、运输、销售等环节全力开展彻查。今年2月至5月,部“长江办”统一组织调度,先后在上海、江西、安徽、湖北等四省八市开展三波次集中收网行动,累计出动警力500余人,成功抓获包括幕后核心人员张某明在内的犯罪嫌疑人110名,查扣涉案船舶17艘,打掉多个辐射多省、关联多起案件的重大涉砂犯罪团伙。侦查发现,该团伙犯罪特征明显:一是组织严密,实行“公司”化运作。团伙成员关系紧密、层级明显、分工明确,反侦查意识强,其下游人员虽多次被查,但均未能触及核心骨干。二是独霸一方,实施区域性垄断。该团伙长期垄断长江彭泽水域砂石来源和销路,其他盗采团伙甚至需通过“加盟”形式,向其缴纳上百万元的保证金。三是“合法”掩护,大肆超许可盗采。该犯罪集团除暗地偷采外,还公然在合法采区大肆超量、超期限、超范围开采,打着河道疏浚吹填工程的幌子,超量疏浚、违规售卖疏浚砂。该案是在公安部统一领导下,江、地公安机关通力协作,有效发挥长江“一线带三圈”警务合作效能的成功范例,有力打击震慑了不法分子。下一步,江苏公安机关将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继续加大对非法采砂及其相关衍生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格落实“一案七查”工作要求,深挖彻查、打伞破网,坚决斩断非法采砂黑色产业链条。

  罗辑表示,公安机关将紧紧围绕“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战略部署,以继续组织开展好“平安长江”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密切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推进打击犯罪、水域防控等“三打两防一建设”重点工作,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以长江之稳为全局之安作出应有贡献。一是严打三类涉江突出犯罪。我们将加强对涉江违法犯罪形势的动态研判分析,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水运物流犯罪等三类涉江突出犯罪及其幕后“保护伞”,坚决斩断犯罪链条。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密切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对涉渔涉砂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难点和顽症痼疾的会商研究,视情开展综合治理和集中整治。二是强化两项水域防控措施。我们将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内河水域治安防控工作的意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支持,因地制宜在案件高发水域布建前端感知设备,提升重点水域防控效能。同时,认真落实九部门关于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牵动协同相关部门,全力加强溺水防范等涉险安全防护各项工作,切实保障沿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三是推进长江水域公安工作现代化建设。狠抓区域警务协同、管理服务改革、智慧警务应用、专门力量建设等四项重点,固化完善长江“一线带三圈”的警务协作机制,深入落实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进一步提升长江水域公安智能化应用质效,切实加强水域执法装备力量,不断推进长江水域公安工作现代化。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李国忠表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是长江生态环境治理的治本良方,是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深刻变革。守护好我们的母亲河,是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也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长江大保护中来,坚决守护一江碧水,携手共建安澜长江。

中国法治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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