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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调查:学校PK企业,一场85亩土地的争夺战

发布时间:2014-06-25  来源:央视网  字体大小[ ]

  85亩的土地,早在上世纪末就被确立了土地使用权,几年后却被变成“教育规划用地”,诡异的“地主之争”便开始上演。争议背后是一块巨大的“利益蛋糕”。近年来,国内房价、地价飙升,导致土地权属的纠纷日益凸显,加之当地政府多个部门决策考量问题,使得矛盾愈发不可调和……

  原标题:深度调查:学校PK企业,一场85亩土地的争夺战

湖南常德一块85亩的土地,因为归属权问题造成了学校方和企业方的矛盾。

湖南常德一块85亩的土地,因为归属权问题造成了学校方和企业方的矛盾。

  央视网(记者曹晓波 报道)85亩的土地,早在上世纪末就被确立了土地使用权,几年后却被变成“教育规划用地”,诡异的“地主之争”便开始上演。

  争议双方是常德市鼎城区维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根公司”)为代表的三家民营企业,与湖南同德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同德学院”)。双方仅有一墙之隔,从法院诉讼到学校放水淹没工地、学生阻工暴力冲突,大家最终成为“翻脸的邻居”。公司方认为,在1999年通过当地市政工程垫付款“以地抵债”取得该块土地无可争议的使用权;校方则认为,依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以及规划部门的批准,系学校新校区规划用地控制区。

  争议背后是一块巨大的“利益蛋糕”。近年来,国内房价、地价飙升,导致土地权属的纠纷日益凸显,加之当地政府多个部门决策考量问题,使得矛盾愈发不可调和……

  起源:产权与规划冲突

在这块争议土地上,维根公司已经开工建设面积为15万平方米的商品楼楼盘。图为记者拍摄的规划效果图。

在这块争议土地上,维根公司已经开工建设面积为15万平方米的商品楼楼盘。图为记者拍摄的规划效果图。

  事件争议地块位于常德市鼎城区金霞大道与大湖路交叉的西南角,在常南汽车总站对面,常德城区到机场的中轴线上。用当地一名出租车司机的话说是块“风水宝地”。但在十多年前,这里仅是贫瘠的农耕用地。

  维根公司总经理燕维选向央视网记者介绍,1995年至1998年,鼎城区人民政府因水利工程、交通设施等建设产生大量欠款,无法以现金偿付,决定“以地抵债”,将上述争议地段抵给公司方并在1999年办理了国土使用权证,当时土地作价12.6万/亩。如今,市场价已达200万/亩。

  “颁证之初,该宗土地因水、电、路通讯设施不完善,政府为防洪急需在该块取土挖坑变成了鱼池,还占用该宗部分土地搭建了江南竹木临时市场,完全不具备开发建设条件。” 燕维选说。

  2008年,维根公司向鼎城区规划分局报建,规划局回复,“该片区域已被控规不能新建建筑。”燕维选表示,正是在这个时候,他们才知道自己的土地不能开发了,被规划为教育用地——同德学院也想要这块地。

  根据常德市规划局汇报材料显示:2005年同德学院因教育发展要求扩建新校区,在当年5月召开的市政府第24次专题会议,确立2145亩土地为学院新校区规划用地控制区,禁止在此范围内新建任何建筑物,该控制区正好把公司方“以地抵债”的85亩土地包括在内。

  其后,常德市政府就同德学院新校区规划组织专家评审,由于当时没有任何单位部门告知鼎城区国土局已为维根公司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鼎城规划分局按评审会意见,批准了用于征地的总平面图,标注“同意按图示总图范围征地”。

  但是,2011年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了《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在该版图中,争议地块被确定为“教育科研用地”。据此,同德学院认为,其已获得了该宗土地的权利主张,矛盾由此产生。

  公司方:法院判决学校不具有主体资格

按照校方原有规划,这块争议土地上应建设学校的成人教育中心和学术交流中心,图为记者拍摄的规划模型图。

按照校方原有规划,这块争议土地上应建设学校的成人教育中心和学术交流中心,图为记者拍摄的规划模型图。

  2008年起,维根公司多次向鼎城区规划分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要求进行房产开发,均被以“该问题极其复杂,暂不予以许可”为由不予受理。

  为此,维根公司向鼎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为其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法院判决规划局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对维根公司作出行政许可的决定。燕维选表示,但直到目前为止,规划局仍未履行该份判决。

  同时,同德学院将鼎城区国土局告上法庭,诉请撤销为维根公司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该案历经一审、二审、申诉、再审程序,均以同德学院败诉结案。

  法院认为,鼎城区国土局在1999年为维根、仁祥公司颁发土地使用证,同德学院在2005年申请用地规划,国土局的颁证行为不损害同德学院的利益,与同德学院不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上诉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判决书还显示,同德学院新校区规划用地虽是常德市人民政府以会议纪要形式决定,但该会议纪要的内容未经法定行政程序予以落实,即规划部门未对同德学院新校区规划用地做出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许可,同德学院对其拟用地不享受法律意义上的利益。

  今年3月,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维根公司办理了建设工程临时施工许可证。不过,同德学院以“利害关系人”身份多次申诉,建设局在20天后即撤下了该施工许可证。

  燕维选认为,建设局的做法完全不顾法院判决,“我们拥有土地使用证,公司名字也改名为置业公司了,自然可以进行商业开发,同德学院是无理取闹。”

  校方:规划应优先

图为同德学院董事长李少夫。他认为,这块土地是学校的生命线,校园面积迅速扩大带来的经济压力,使得学院需要拿下这块土地反哺办学。

图为同德学院董事长李少夫。他认为,这块土地是学校的生命线,校园面积迅速扩大带来的经济压力,使得学院需要拿下这块土地反哺办学。

  同德学院董事长李少夫在接受央视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湖南省政府批准的教育用地,在做规划时没有人说这块地已经‘以地抵债’给别人了,即使这三家公司拥有国土使用权证,按照规划优先的原则,也不能作为商业开发。”

  2003年,民办学校常德电脑专修大学升格为湖南同德职业学院,当时学院校园面积仅300余亩,考虑到学院发展需要,学院希望在校园一路之隔的西边规划新校区。从2005年到2007年,新校区通过规划部门正式批准,按照这一规划,同德学院的新校区规划用地控制区实际为2145亩,其中包括了这块85亩的“纠纷土地”。

  李少夫说:“同德学院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的批复,连续几年相继投入大量资金在新校区进行征地和开展校园建设。”2007年第一期工程基本完成,2008年学院计划向北进行第二期征地,这时他们才发现这块地多年前已属公司方。

  几年间,政府多次调和,提出以类似的土地和维根公司置换,或者对已批准的同德学院总图进行局部调整,或者对该土地进行收购,但都无果。“这个事情牵涉到钱,什么都不灵了。”李少夫说。

  在李少夫向记者提供的规划图上,盖有“常德市规划局鼎城分局”的审批专用章。在这块争议土地上,维根公司已经开工建设面积为15万平方米的商品楼楼盘,目前正处于打桩阶段。而按照校方原有规划,这个地块上应建设学校的成人教育中心和学术交流中心。

  李少夫盘算着,成人教育中心学费高,学员占用学校资源少;学术中心可以修建宾馆,以及对外出租。在他看来,这两块建筑是同德学院面积最大的单体建筑,是学校的生命线,校园面积迅速扩大带来的经济压力,使得学院需要拿下这块土地反哺办学,目前学校已多方举债。

  当地政府:采取行政调解和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4月,有人将维根公司工地的南侧鱼塘捅开一条口子。一时间,水满工地达1米多深,随后双方互不相让,冲突不断。

4月,有人将维根公司工地的南侧鱼塘捅开一条口子。一时间,水满工地达1米多深,随后双方互不相让,冲突不断。

  与此同时,维根公司为了这块土地已经拖了十几年,也已投入过亿财力,再也耗费不起。

  2014年4月16日,常德市规划局就争议的85亩土地问题发出了题为《关于同德职业学院与维根等公司土地争议事件的通告》称:“同德学院所反映的情况,背离了事实真相,扰乱了民众视听。该宗地的土地权属系维根置业有限公司、仁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同时,记者走访了常德市鼎城区的相关部门之后发现,这块以前的教育用地,已经在今年年初调整为商住开发用地,用地性质调整前,学校称他们并不知情。

  鼎城区规划分局一位李姓负责人在接受央视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同德学院的教育规划用地红线并不包括争议的85亩土地,而且从教育用地转为居住用地的程序已经全部走完了,法院曾判决同德学院不是利害关系人,所以没有通知他们。

  常德市规划局鼎城分局局长夏炜认为,关于这块争议地块,土地使用权确实在开发商手中,土地使用性质的变更,也是按程序进行的。此外,按同德学院现有的土地和学生人数,以目前学校的占地面积,并不影响他们办学。

  为此,李少夫表示不满,认为总规所做的为修建性详规,不能随意调规更改,并通过网络发帖呼唤回归教育用地。但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是:今年4月,有人将维根公司工地的南侧鱼塘捅开一条口子。一时间,水满工地达1米多深。如今,为了防止学院再次放水淹没工地,维根公司工地的土坡变成了堤坝,扎了钢筋、堆满了沙袋。随后双方互不相让,冲突不断,维根公司一名副经理被人打伤住院。

  对于此事的解决,记者获取多个政府文件显示,应充分考虑历史原因和现实情况,尽可能采取行政调解和法律途径予以解决,避免矛盾激化和升级,引发不稳定因素。

中国法制新闻中国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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