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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纳斯县法院院长开“示范庭”不断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7-09-22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刘丽梅)9月21日,玛纳斯县人民法院院长王铂担任审判长,依法对一起由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某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本次庭审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并且作为“示范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40名学员及该院法官庭审观摩了该案件。

  案件开庭审理前,王铂认真阅读了全部卷宗,研判案情、明确庭审重点,制订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做足做细庭前准备工作。在庭审过程中,他运用娴熟的庭审技巧,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有针对性地发问被告人,举证、质证、认证环环相扣,整个庭审过程层次分明、秩序井然、规范高效,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院庭长从行政管理角色向法官角色与审判监督管理角色兼具转变,是人民法院全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司改精神的必然要求。王铂多次在工作会议中明确提出,要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不断加强院庭长办案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院庭长审判职责,明确院庭长办案数量、类型,确保将大量的优质审判资源集结到办案一线,规范庭审行为,提高办案质量。该院目前确定了院长、副院长、专委、庭长办案制度。确定书记、院长全年审执结案件数量不低于本院法官人均审执结案件数量的10%,副院长不低于35%,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不低于40%,庭长不低于70%。

  此次王铂率先垂范,带头进行庭审观摩,将司法责任制和司法公开相结合,不仅展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过程,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最直观的“法制讲堂”,同时也为玛纳斯县法院的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工作作出了榜样,激发了全院法官办案的积极性,推进了该院审判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截止目前,该院院、庭长担任审判长或独任审、执结案件1949件,占全部结案总数的66%。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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